权威发布:衡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10月29日衡水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任民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衡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衡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2015年10月29日衡水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韩立群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陈波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任民,男,汉族,1963年4月生,上海市松江区人。1983年10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1.09-1985.08,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学习;
1985.08-1990.01,农业部农牧渔业经营管理总站科员;
1990.01-1991.1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主任科员;
1991.11-1994.02,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主任科员(其间:1993.02-1994.02,山东省诸城市挂职,任市农委副主任、农牧局副局长);
1994.02-1994.03,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财务指导处副处长;
1994.03-1995.02,农业部办公厅部长值班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5.02-1996.03,农业部部长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1996.03-1998.03,农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8.03-1999.10,国家计委办公厅委主任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其间: 1996.09-1999.07在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8月被评为高级经济师);
1999.10-2009.08,国家计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副司级)(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9.08-2012.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正司级);
2012.09-2012.10,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正厅级);
2012年10月任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
韩立群,女,汉族,1973年9月生,天津市人,1993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91.09—1993.10,承德大学文秘档案专业学习;
1993.10—1995.04,承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科员;
1995.04—1999.07,承德市建设委员会科员(1994.04—1997.12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9.07—2002.11,承德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2.11—2004.12,共青团承德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公选);
2004.12—2005.03,共青团省委宣传部副处级干事(其间:2004.01—2005.01挂职任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大学处副处长);
2005.03—2006.10,共青团省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3.03—2006.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10—2008.03,共青团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
2008.03—2008.04,共青团省委党组成员,统战联络部部长;
2008.04—2009.12,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9.12—2013.7,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副主席;
2013年7月任衡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年10月任衡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陈波,女,2014年10月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爱民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爱民辞去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任命:
张建国为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爱民为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飞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
程存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禄永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杨占栓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龙坡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广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董文秀(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刘立虹(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秦树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高彬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俊平(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彦松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罗湘英(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程存杰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刘平(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俊平(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广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刘立虹(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平雷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树岗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焦焕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苗庆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运水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连柱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英太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孟杰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5年10月30日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会春为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轶为唐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王正英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5年10月29日衡水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邢荣利为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士民为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建明的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松印的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0月28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沙启峰为邯郸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白清长的邯郸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郭春堂、蔡文杰、张丽、周海英、李德亮、张海英、赵斌、马社安、梁明珠、满丽丽、王保付、路俊波、杨超、贾海波、安志伟、仇丽红、杜红霞、冯俊霞、弓连芳、郭永旺、李新军、李新年、栗文娟、刘坤、刘艳霞、张超、马艳华、孟凡强、齐运良、秦龙、沈丽群、王淑芳、王兴银、王泽晓、杨忠恩、姚亚伟、尹旭、赵虎斌、赵庆昭、周艳梅、王铁炜、李治梅、刘勇、郭晨芳、郭丽丽、李海勇、卜金超、杨浩玉、殷吉霞、张金凤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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